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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小区物业费用的不当收取:业主的权利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不当收取小区费用,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经常发生争议的原因。巴西法律对小区费用的收取设定了明确的界限,并保障业主有权对不合规、过高的费用提出异议。

哪些小区费用被视为不当收取

小区费用受《民法典》(第1.331条至第1.358条)和第4.591/64号法律规范,并由各小区的convenção(小区公约)和内部规章加以补充。如果收费没有经过合规召开的业主大会批准、超出了小区公约规定的限额,或者构成管理公司的不当得利,就会被视为不当收取。

在最常见的不当收费中,我们可以列举:未经业主大会批准的额外费用;超过法定上限的小区罚款(依据《民法典》第1.336条第1款,按欠款的2%计算);超过每月1%的迟延利息(小区公约经业主大会批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缴费通知单中列入的不合比例的律师费;以及不透明地内含其中的管理费。

物业经理(síndico)未提供详细的账目说明,也可能意味着收费存在违规。《民法典》第1.348条第VIII项规定,物业经理有义务向业主大会报告账目。如果怠于履行这一义务,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异议,而且业主有权查阅小区的全部会计文件。

面对违规收费时业主的权利

发现收费违规的业主,首先可以向物业经理或管理公司提出正式的说明要求,最好采用书面形式。需要指出的是,账目公开透明是物业经理的法定义务,不得拒绝或设置障碍。

如果这些收费确属不当,业主可以在业主大会上提出异议,投票主张取消或调整相关费用。如果业主大会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相关收费、返还不当支付的款项(repetição do indébito,即退还不应支付的金额),并视情况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区收取不应收取的款项,可能构成有权要求双倍返还的不当收费。依据CDC(巴西《消费者保护法典》)第42条单款,只要小区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具有消费关系的特征(尤其是管理公司所提供服务的情形),即可适用。

即使业主对收费的合规性提出异议,拖欠费用的业主也不会因此丧失在业主大会上的表决权。这是STJ(巴西高等法院)在重复上诉案件第492号议题(REsp 1.564.030)中作出的裁判。这一保障使业主无论自身财务状况如何,都能参与有关小区财务的决策。

物业经理未提供详细的账目说明,也可能意味着收费存在违规。

小区罚款:法律界限与滥收

因拖欠小区费用而产生的罚款,依据《民法典》第1.336条第1款,上限为欠款金额的2%。2002年《民法典》之前订立的小区公约如果规定了10%或20%的罚款,随着新法生效,已自动降至2%。

至于针对反社会行为(屡次违反共同生活规则的业主)的罚款,依据《民法典》第1.337条单款,最高可达小区应缴费用的10倍。不过,这种罚款须经四分之三的业主在业主大会上作出决议,并且事先应通知违规者,使其能够行使辩护权。

可以看到,因拖欠而产生的迟延利息以每月1%为限,除非小区公约经业主大会以适当的法定人数通过,规定了不同的比例。对逾期欠款,通常会适用货币补偿,但如果采用了过高的指数,同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异议。

如何应对不当收取的小区费用

第一步是把所有违规之处记录下来:将缴费通知单与业主大会会议纪要、已批准的预算方案和小区公约进行比对。请求查阅小区的银行账户、与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合同以及各项支出的凭证。

召集临时业主大会,讨论这些违规问题。当物业经理拒绝召集时,可以由四分之一的业主提出召集,依据为《民法典》第1.355条单款。在大会上,请出示能够证明收费不当的文件,并提出必要的纠正措施。

如果小区内部途径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履行义务之诉(用于要求提供账目说明)、返还不当支付款项之诉(repetição de indébito,用于要求返还不当支付的金额),或者业主大会决议撤销之诉(适用于业主大会批准了违法收费的情形)。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选择最适合个案的措施。

在涉及小区管理不善或资金被挪用的情形下,业主还可以向检察院(Ministério Público)举报,并在适用时报案登记(Boletim de Ocorrência)。物业经理和管理公司的民事责任可以通过司法和非司法途径予以查明。

常见问题

小区未经业主大会批准,可以收取额外费用吗?

不可以。凡是不在业主大会已批准的预算方案之内的特别支出,都必须在新的业主大会上交由业主们表决。物业经理的自主权仅限于预算内的日常支出和紧急情况。未经业主大会批准而收取额外费用是无效的,业主可以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对其提出异议。

拖欠小区费用的滞纳罚款,法定上限是多少?

《民法典》第1.336条第1款将拖欠罚款的上限定为欠款金额的2%。无论小区公约如何规定,这一上限都适用,因为它属于公共秩序规范。迟延利息为每月1%(但经业主大会批准的小区公约另有不同比例的除外),货币补偿则按小区公约规定的指数计算;公约没有规定时,按IGPM或IPCA计算。

拖欠费用的业主可以被禁止使用小区公共区域吗?

这个问题在判例中存在争议。多数意见认为,不得禁止拖欠费用的业主使用基本的公共区域(电梯、门岗、车库),因为这种禁止会构成CDC第42条以及人格尊严原则所禁止的羞辱性对待。一些法院允许限制使用休闲区域(游泳池、聚会厅),但这一措施必须在小区公约中有明文规定,并且符合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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