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ustração sobre pensão alimentícia

赡养费/抚养费(Pensão Alimentícia):计算、变更、免除与强制执行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扶养义务(obrigação alimentar)以受领方的需要与给付方的负担能力之间的平衡为基础;这两项前提一旦发生变化,就应当对数额进行调整;而义务的终止,则只限于《民法典》明确列举的几种情形。在追偿方面,法律提供了从工资中直接扣款、查封财产,直至对拖欠的债务人采取民事拘留等多种手段。

数额的确定:需要与能力的“双重标准”

《民法典》第1.694条规定,扶养费应当依据请求人的需要和义务人的资力按比例确定。这一标准被称为“需要—能力”双重标准(binômio necessidade-possibilidade),它并不是一道僵硬的数学公式,而是一种追求平衡的衡量尺度:所定数额既要足以满足被扶养人维持有尊严生活的必要开支,又不能危及扶养义务人自身的生计。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将扶养费确定为债务人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债务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时更常采用这种方式),也可以确定为以最低工资倍数计算的固定金额(适用于收入不固定或属于非正式收入的情形)。采用哪种方式,会直接影响债务随时间推移的调整方式,也会影响在债务人拖欠时执行的难易程度。

临时扶养费(alimentos provisórios)是在案件开始阶段依据summary性的初步审查酌定的,其数额可能与判决最终确定的正式扶养费有相当大的差别。两者都可以立即请求给付;债务人不支付临时扶养费的,即可启动《民事诉讼法典》规定的各项执行机制,无需等待主诉讼的判决生效。

变更与免除:义务何时调整,何时终止

《民法典》第1.699条允许在扶养费的给付方或受领方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提起变更之诉(ação revisional)。变更既可以是减少,也可以是增加:义务人负担能力下降,以及被扶养人需要增加,分别是双方最常见的理由。

免除(exoneração),即义务的彻底终止,只在特定情形下发生。就子女的扶养费而言,年满18周岁取得民事成年资格,并不会使该义务自动终止:巴西最高司法法院(Superior Tribunal de Justiça)已形成的见解要求,应通知债权人说明其持续存在的需要,尤其是在其仍在攻读高等教育或技术类课程的情况下。需要消失、债权人结婚或建立稳定同居关系(união estável),以及不当行为,是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

民事成年并不当然终止扶养义务:如果没有一项被判决支持的免除之诉,各期扶养费仍会继续到期,并不断累积在扶养义务人身上。

对于前配偶或前同居伴侣之间确定的扶养费,该义务往往具有临时性,期限以债权人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所需的时间为准。如果债权人自己背离了这一目的,例如一再无正当理由拒绝寻找工作,则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提前免除。

强制执行:追讨拖欠扶养费的各种手段

《民事诉讼法典》第528条规定了扶养费的特别执行程序,它与普通执行程序的区别在于可以对债务人适用民事拘留。债权人可以选择就起诉之前的至多三期欠款,通过以拘留为强制手段的程序追讨;也可以就更早的欠款,通过查封并变价财产的途径主张给付,具体如何选择,取决于个案的策略考虑。

因扶养债务而适用的民事拘留(prisão civil),自1988年《联邦宪法》以来,是巴西法律体系中唯一允许的因债务而拘留的情形,期限为一至三个月,在封闭式场所执行。拘留期满后,债务仍然完整存在:债务人并不因为接受了这一强制措施而免除所欠款项,因为该措施的性质是迫使其履行给付,而不是刑事制裁。

《民事诉讼法典》第529条规定的直接从工资中扣款,是债务人有正式工作时最有效的手段,因为雇主有义务扣留并转付相应款项,若怠于履行,还须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没有劳动关系的债务人,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在公证登记处对司法债权凭证进行登记催告(protesto)、查封银行账户,以及将执行事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常见问题

年满18周岁的子女还能继续领取扶养费吗?

可以。民事成年并不会使扶养义务自动终止,因此债务人需要提起免除之诉(ação de exoneração),才能通过司法途径使该义务终止。在该程序中,已成年的子女会被传唤,以证明其需要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其仍在攻读高等教育或职业技术课程的情况下。在法院作出有利于扶养义务人的判决之前,该义务依然存在,各期扶养费也继续正常到期。

即使经济状况没有发生剧烈变化,也可以申请变更扶养费吗?

变更的前提是,能够证明先前确定扶养费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了客观变化,无论是义务人的收入或负担有所变动,还是债权人的需要发生了变化。通货膨胀调整之类普通且可预见的波动,不足以成为单独提起变更之诉的理由,因为执行依据本身就应当包含货币调整的标准。确定扶养费的裁判越新,当事人就越需要付出更多的论证努力,来证明法律所要求的实质性变化。

拖欠几个月的扶养费,就可以申请民事拘留?

《民事诉讼法典》第528条规定,只要债务人至少有一期扶养费未支付,即可作出拘留裁定。实践中,债权人需要证明的是起诉前最近到期的三期欠款,通过特别程序执行;更早的欠款则可通过查封的途径追讨。被通知的债务人有三日时间,可以支付欠款、证明已经支付,或说明确实完全无法支付,之后法官才会作出民事拘留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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