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ogado atendendo um casal do outro lado da mesa

律师利益冲突:职业伦理如何保护委托人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曾经知悉一方当事人秘密的律师,不能转而为对立一方辩护。禁止利益冲突,是律师与委托人关系的支柱之一:它确保委托人给予的信任,不会反过来伤害信任他的人。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再代理案件,对于保护辩护权和维护诉讼程序本身的公正至关重要。

什么是律师业中的利益冲突

只要律师为某位委托人所做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地与其对另一人现在负有、过去曾负有或将来可能负有的义务相抵触,就存在利益冲突。最明显的情形是:有人找到律师,请他对付其现有的委托人。但问题也会出现在不那么显眼的场合,例如利用先前咨询中获得的信息。

道理并不复杂。把案件托付给律师的人,会向律师披露事实、文件、弱点和策略。这些敏感信息属于委托人,而不属于律师。如果允许同一位律师把它们用于对方当事人,就等于认可一种被制度化的背叛,宪法保障的充分辩护权也将因此被彻底架空。

规则的根基:保密与忠诚

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执业限制,源于支撑整个律师职业的两项义务。第一是职业保密义务,受宪法保护,在执业过程中被视为不可侵犯。第二是忠诚义务,要求律师对委托人的利益绝对忠实,不得心存保留,也不得另有盘算。

这两项义务说明了这一禁令为何如此严格。它并不是单纯的行业形式主义,而是为了维护使专业辩护成为可能的信任。委托人之所以愿意坦露自己的法律隐私,是因为相信律师绝不会拿这些内容来对付自己。一旦这种期待被打破,整个委托关系都会受到损害。

巴西律师公会(Ordem dos Advogados do Brasil)的《职业道德与纪律守则》将利益冲突视为严重违规,可招致纪律责任。该伦理规范禁止律师同时代理相互对立的利益,并要求在现有工作可能影响过去所承担义务的情况下格外审慎。

由此带来的实际后果是拒绝代理。面对会使自己陷入冲突的请求,律师应当婉拒该案,即便这意味着经济上的损失。敢于说“不”的独立性,恰恰是对委托人负责的最有力证明之一。

只要律师为某位委托人所做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地与其对另一人现在负有、过去曾负有或将来可能负有的义务相抵触,就存在利益冲突。

同时代理与先后代理:法律禁止什么

刑事立法以其自身的手段强化了这一禁令。《刑法典》规定了所谓的“背信代理”(tergiversação)罪,指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相互对立的当事人辩护,无论是同时还是先后。这种行为被视为妨害司法行政的犯罪,正是因为它触及诉讼信任的核心。

同时代理是最为明目张胆的情形。同一位律师不能同时代表同一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因为二者的利益在本质上就是对立的。先后代理则更为隐蔽:律师先为一方效力,随后转到对立一方,并把已获知的信息一并带了过去。

这类情形的严重之处在于,辩护人变成了可能伤害本应保护之人的角色。诉讼不再是一场均衡的较量,而是暗藏着一种看不见的失衡,而这种失衡的养料,正是从给予信任的一方流向发起攻击一方的信息。

信任是律师职业无形的资本,而利益冲突规则的存在,就是为了防止它被当作武器,用来对付把它交出来的人。

有必要区分真实的利益冲突与表面上的利益冲突。并非所有当事人的重合都会构成障碍。例如,同时接待两位利益一致的人,是完全正当的。问题出现在双方利益变得对立、为一方效力必然意味着对另一方不利的时候。

在有多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中,审查的范围会随之扩大。某一位成员获得的敏感信息可能“污染”其他所有人,因此在接受任何新案件之前,通常会以集体方式核查是否存在潜在冲突。

委托人在实践中如何得到保护

对委托人而言,这条规则就像一种无声的保障。它确保您所选择的律师会完完全全站在您这一边,不会在忠诚上三心二意,也不会与对手暗藏牵连。正是这种目标上的专一,才使坚定而毫不犹豫的辩护成为可能。

保护甚至在委托之前就已开始。尽职的律师通常会在第一次交谈时,就核实自己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以往或现有的联系。一旦发现风险,便会立即拒绝,避免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

如果冲突是在工作进行中出现的,解决办法是辞去代理,并以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方式进行。律师会告知自己无法继续,对已知悉的内容保守秘密,并让其他辩护人接手案件,使辩护不致中断。

察觉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委托人,有权直接向自己的律师提出疑问。询问律师与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往关系,或是否有其他并行的利益可能影响案件,既正当,也值得提倡。这一阶段的坦诚会增进双方的关系,并预防日后出现程序无效的问题。

说到底,禁止利益冲突体现的是一种价值选择。在“来者不拒、立即获利”与“守住支撑这一职业的信任”之间,法律秩序选择了后者。这条规则约束律师,是为了更有力地保护信任他的人。

常见问题

律师可以同时接待同一案件中处于对立两方的两个人吗?

不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为利益相反的当事人辩护,构成同时代理,既为职业伦理所禁止,刑事立法也将其视为犯罪。这条规则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双方的利益在本质上互不相容,任何人都不可能被一位同时也在为对手服务的律师忠实地辩护。遇到这种情况,律师应当从一开始就拒绝其中一方的委托。

曾经是某位律师的委托人,之后还能被这位律师起诉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新的案件涉及此前委托关系中获得的敏感信息,或者与对原委托人应负的忠诚义务相抵触,就存在利益冲突,律师应当拒绝代理。时间的流逝并不会消除保密义务。审查时会考虑两件事之间的关联程度,以及过去所托付的信息被不当利用的风险。

如果怀疑存在利益冲突,委托人应该怎么做?

最直接的办法是向律师本人提问,问他与对方当事人是否有过或现在是否有关系。坦诚的沟通通常能消除疑虑。如果仍怀疑机密信息被用来对付委托人,可以另行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必要时还可以向巴西律师公会(Ordem dos Advogados do Brasil)提请纪律调查。

Ficou com dúvidas? Fale com um advogado especialista.

📱 Falar pelo WhatsApp

As informações deste artigo são de caráter informativo e não substituem consulta jurídica individualizada. Cada caso possui particularidades que exigem análise específica.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