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确认同居关系(união estável post mortem):存活同居伴侣的权利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死后确认同居关系之诉,是在一方同居伴侣去世后,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双方存在共同生活关系的诉讼,旨在保障存活一方享有遗产继承权和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权(meação)。
诉讼的概念与目的
死后确认同居关系之诉,是存活的同居伴侣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目的是正式确认自己与已故者之间存在共同生活关系。只有获得这一确认,存活一方才能行使继承、社会保障和财产方面的权利。
婚姻须在公证处(cartório)办理正式登记,而同居关系(união estável)则不需要任何文书即可成立。如果没有办理同居关系公证书(escritura pública),而其中一方又去世了,存活的一方就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证明这段关系确实存在。
这类诉讼的主要目的,是让存活的同居伴侣能够进入已故者的遗产清算程序(inventário),从而享有meação(即同居期间有偿取得的财产的一半)和遗产继承权,依据的是《民法典》第1.790条的规定(并结合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在第878.694号特别上诉(RE)中作出的调整)。
需要证明的同居关系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723条将同居关系定义为:以组建家庭为目的、公开、持续且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在死后确认之诉中,这四项要件都必须得到证明。
所谓公开,是指家人、朋友、邻居和周围的人都知道这段关系。所谓持续,是指共同生活没有中断,没有出现足以使这段关系变质的长期分居。所谓长期稳定,是指持续的时间足以体现关系的稳定性(法律并未规定最短期限)。
以组建家庭为目的,是其中最核心的要素。双方应当有生活上的结合、相互扶助,以及共同的生活规划。如果缺乏组建家庭的意愿,即便恋爱关系持续很久,或者只是偶然的交往,也不构成同居关系。
只有获得这一确认,存活一方才能行使继承、社会保障和财产方面的权利。
婚姻障碍会妨碍同居关系的确认(《民法典》第1.723条第1款),但事实分居的情形除外:已婚但已事实分居的人,可以与他人建立有效的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证据
证明问题是死后确认之诉中最棘手的一环,因为这段关系的当事人之一已无法出庭作证。可以采纳的证据包括文件、证人证言、照片、社交媒体记录、往来信函以及能够证明共同生活的各种凭证。
相关的文件包括:以双方名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在同一地址的水电燃气等账单、作为被抚养人加入的健康保险、联合申报的所得税申报表、共同银行账户、共同的子女,以及载明双方为父母的子女出生证明。
与这对伴侣共同生活过的证人(亲属、邻居、朋友、同事)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他们应就这段关系是否公开、双方是否同居、相互之间是否以伴侣相待以及共同生活持续了多久等情况作证。
诉讼程序与管辖
此类诉讼应向已故者最后住所地的家事法庭(vara de família)提起。存活的同居伴侣为原告,已故者的继承人(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作为被告被传唤,因为同居关系一旦获得确认,将直接影响他们的继承权利。
如果继承人承认同居关系的存在,案件可以按自愿管辖程序(jurisdição voluntária)审理,进程会更快。如果继承人提出异议,案件则适用普通程序,并进行完整的举证质证。
确认同居关系的判决,其效力可追溯至法官认定的共同生活开始之日。判决生效(transitada em julgado)后,存活的同居伴侣即可进入遗产清算程序,行使其meação和继承权。
获确认的同居伴侣享有的权利
STF在审理第878.694号特别上诉(RE)时,在继承权方面将同居伴侣与配偶等同对待。存活的同居伴侣享有meação(即同居期间有偿取得的财产的一半),并且与配偶一样,可以参与继承已故者的特有财产。
除财产权利之外,这一确认还保障同居伴侣有权向INSS(巴西国家社会保障局)或已故公务员所属的专属社会保障制度申请遗属抚恤金(pensão por morte)。申请社会保障待遇,需向社保机构证明同居关系;如遭拒绝,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于用作家庭住所的房屋,存活的同居伴侣同样享有居住权(direito real de habitação),与配偶的条件相同,在其在世且未建立新的同居关系期间有效。
常见问题
即使没有住在一起,也可以确认同居关系吗?
根据STF和STJ(巴西高等法院)的见解,同居并不是同居关系的必要条件。不过,没有共同居住会使其他要件(公开、持续、以组建家庭为目的)更难证明。分开居住的伴侣必须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尽管如此,双方仍有生活上的结合和共同的家庭规划。
提起死后确认之诉有时效限制吗?
确认同居关系的确认之诉不适用消灭时效,因为它属于身份状态的确认之诉(不受时效限制)。不过,建议尽早提起诉讼,因为拖延可能增加取证难度(证人可能去世,文件可能遗失),也会推迟进入遗产清算程序的时间。
如果已故者已婚,还能确认同居关系吗?
可以,前提是已故者与配偶已经事实分居。《民法典》第1.72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虽已婚但已事实分居的,婚姻障碍不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同居伴侣可以获得同居关系的确认,并参与遗产清算程序,与法律上的配偶共同继承。证明事实分居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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