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J确定行政诉讼外社保案件中诉的利益与福利起始日(DIB)的认定标准(第1.124号主题),判决书于2025年11月公布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巴西高等法院(STJ)第一组在依重复上诉程序作出的审理中,就社保案件中诉的利益的认定以及福利起始日的确定,确立了客观标准。第1.124号主题的判决书于2025年11月公布,它根据支持福利发放的证据情形区分不同场景,并再次确认较早期的欠付款项适用时效。
提交至STJ的争议
第1.124号主题源于社保诉讼中最大的分歧之一:当福利是由法院依据INSS(巴西国家社会保障局)从未审查过的证据而发放时,补发的欠付款项应从何时起算。各地区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将经济效力定在行政申请之日,有的则定在向该机构送达传票之日,这让被保险人和行政机关自身都无所适从。
鉴于同一问题的上诉不断增多,第一组受理该事项,以统一见解。提交审理的问题界定得十分明确:在克服可能存在的诉的利益缺失问题之后,对于通过未经行政程序审查的证据而由法院发放或重新核定的福利,其经济效力的起算点应当自行政申请之日起算,还是自送达传票之日起算。
法院的回答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形的单一答案。相反,判决书按不同场景作了区分,认为证据在诉讼中出现的时间点,会直接影响被保险人有权领取款项的起始日期。由于这是具有约束力的论断,这一逻辑将指引全国各地的一审法官和各级法院。
诉的利益要求提出适当的行政申请
裁判的第一个层面涉及诉的利益,即被保险人在诉诸司法之前,须先向INSS提出申请的必要性。该见解确认,仅仅提交任何一份申请是不够的:必须提出适当的申请,并附上起码足够的材料,使该机构能够理解并审查其诉求。
据此,法院排除了所谓人为引发司法途径的做法。如果行政申请在提交时连最基本的受理条件都不具备,缺少只有当事人才能提供的关键文件,INSS可能会当即驳回。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不能以行政机关抵制为由来证明起诉的正当性,因为正是其本人使审查无法进行。
这一区分在实践中意义重大。当被保险人提交了其所能提供的材料而INSS仍拒绝发放福利时,即构成受阻的诉求,司法之门随之敞开。但如果申请是故意不完整的,那么被拒绝源自申请人自身的行为,而不是社保机构的不当拒绝。
这一筛选机制强化了行政程序作为真正审查环节的功能,而不是一个仅需走完的形式。对于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来说,信号十分明确:在行政阶段做好申请材料,已不再只是建议,而是对日后诉讼的可行性与范围有着直接分量。
DIB是定在DER还是传票送达之日,取决于证据
第二个层面最影响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STJ确立,经济效力的起算点因支持福利发放的证据性质而异。该规则力求在两方之间取得平衡:一方是自行政申请之日起就已具备条件的人的权利,另一方是INSS的立场,因为不能让它为自己不知晓的材料承担责任。
在第一种情形中,当案件依据行政程序中已有的证据,或依据法院取得、但仅仅印证既有证据整体的证据而判决胜诉时,福利起始日定在申请提交之日。其前提是,被保险人在那个时点已经满足各项要件,而行政机关的拒绝是不当的。
证据在诉讼中出现的时间点,如今决定了被保险人从何时起有权领取款项。
在第二种情形中,决定性的证据直到诉讼中才出现。例如,认定特殊工作活动的司法鉴定,事后才出现的职业档案表(Perfil Profissiográfico Previdenciário)或技术报告,或者依据申请提交时尚不存在的材料而确认的劳动关系。在这些情况下,法官将起始日定在该机构被有效送达传票之日;如果各项要件在更晚的时候才满足,则定在更晚的日期。
这一逻辑与正当抵制的理念相一致。如果INSS因证据尚不存在或未提交给它而无法确认权利,那么强令其支付可追溯至申请之日的款项就不合理。传票送达标志着该机构在知悉诉求及新证据的同时,开始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抵制。
五年时效与对欠付款项的影响
在所有场景中,法院均再次确认适用五年时效。起诉之日前五年以外到期的各期款项不得追讨,这是对STJ自身第85号判例要旨的直接适用。被保险人保有享受福利的权利,但欠付款项的支付要遵守这一时间限制。
实际上,这两个层面的结合重塑了应付款项的计算方式。起始日是落在申请之日还是传票送达之日,会改变补发金额的多少,往往差别显著,在耗时长的案件中尤其如此。同样的变化还会影响律师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案件举证的策略。
对被保险人而言,结论很直接:尽早备齐证明权利的材料并提交给INSS,可能意味着从更有利的日期开始领取款项。仅在诉讼过程中取得的证据,虽然能够保证福利获得发放,但往往会使经济效力的起点后移至传票送达之日。
常见问题
第1.124号主题是否要求在起诉前先向INSS提出申请?
是的。该见解确认,被保险人必须提出适当的行政申请,并附上起码足够的材料,使INSS能够审查该申请。故意不完整、导致无法审查的申请,可能会被当即驳回,也不构成为提起诉讼提供正当理由所需的抵制。
福利起始日在什么情况下定在申请之日?
当福利的发放依据的是行政程序中已有的证据,或者是法院取得、但仅仅印证既有证据整体的证据时,起始日落在行政申请之日。其前提是,被保险人在那个时点已经满足各项要件,且被拒绝是不当的。
在什么情况下经济效力从传票送达之日起算?
当决定性证据只在诉讼中才取得时,经济效力自传票送达之日起算,例如认定特殊工作活动的鉴定、事后出具的报告或职业档案表(Perfil Profissiográfico Previdenciário),或者依据申请时并不存在的材料而确认的劳动关系。如果各项要件在更晚的时候才满足,日期还可能更晚,但始终要遵守五年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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