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átua da Justiça representando decisão judicial sobre MEI aberto sem autorização

他人冒名开设MEI可获赔偿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由于“创业者门户”(Portal do Empreendedor)的身份核验存在漏洞,两家MEI(巴西个体微型创业者)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一名自由职业电工的名义被开设。联邦法院据此判决联邦政府向其作出赔偿。

未经同意开设的MEI:骗局是如何被发现的

事情的起因十分平常。2025年6月,一名自由职业电工决定将自己的经营活动正规化,于是登录“创业者门户”,准备以个体微型创业者的身份办理CNPJ(巴西企业税号)。办理登记时他才发现,自己的CPF(巴西个人税号)名下已经挂有两条MEI登记记录,其中一条还在联邦税务局(Receita Federal)累积了欠款。

这名劳动者从未授权开设这些企业。据他在诉讼中陈述,他甚至没有在gov.br平台上登记过电子邮箱,而这是在“创业者门户”进行任何操作的基本前提。面对这一局面,他诉诸联邦法院,对联邦政府提起诉讼,请求注销欺诈性登记、返还他为消除欠款记录所支付的费用,并就由此造成的困扰获得赔偿。

随着公共服务陆续迁移到核验环节寥寥无几的数字平台,此类案件变得越来越常见。骗子只需掌握CPF和几项登记信息——往往来自此前的数据泄露——就能以他人名义开设CNPJ,并用它开具虚假发票、举债或伪造营业收入。

联邦政府的抗辩与法官的认定

联邦政府在答辩中主张,该劳动者此前并未提出任何行政申请,要求以欺诈为由注销登记。它还辩称,骗局是第三方所为,而非公共部门所为,并且“创业者门户”系统的运行严格遵守了现行法律。

南里奥格兰德州乌鲁瓜亚纳第2联邦法庭法官Carlos Alberto Sousa没有采纳这一抗辩思路。在审查该门户(隶属于发展、工业与外贸部)的运作方式后,法官注意到,开设MEI只需填写一份电子表格,没有任何确认申请人身份的附加环节。

法官认为,该劳动者系欺诈受害者这一点已得到证实,因为其CPF在完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人使用。而根据判决,这起欺诈之所以能够得逞,正是因为联邦政府维护的系统在以任何公民名义设立新企业之前,没有采取有效的身份核验机制。

判决进一步强调,保障系统安全是联邦政府自身的责任,这也包括防范恶意第三方的不当使用。这不是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外部人员的孤立过失,而是行政机关向公民提供的系统本身存在的结构性薄弱环节。

实践中有何改变

这一判决适用了巴西行政法中一项广为人知的原则:《联邦宪法》第37条第6款规定的国家无过错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则,公共实体和公共服务提供者须对其工作人员或系统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无需证明个人过错。只要能证明存在损害,以及损害与服务缺陷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在联邦法官看来,公共系统的疏漏与该劳动者所承受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十分明显。

在本案中,服务缺陷并非某位公务员的一次性失误,而是一个每年被数百万巴西人用来开设企业的系统缺少最基本的身份核验环节。这一区分很重要,因为它驳回了“责任完全在骗子一方”的论点:司法机关认定,系统的结构性缺陷同样直接促成了损害的发生。

实践中,发现有企业被不当地以自己名义开设的人,如今已有一条成熟的法律途径,可以同时争取两项结果:注销欺诈性登记,以及就损失获得经济赔偿,其中包括这家空壳企业累积的欠款,以及名字被挂在一笔并非本人所欠的债务上所带来的损耗。该判决也释放出一个信号,即“创业者门户”将面临加强验证标准的压力,这有望在今后降低此类骗局的发生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合法从事自由职业活动的人来说,以个体微型创业者身份完成正规化登记仍然是有利的。问题不在于MEI这一制度本身,而在于开设流程的薄弱:目前,第三方无需任何额外确认,就能使用任何人的CPF。

如何识别并撤销被冒名开设的MEI

第一步是简单的查询。任何公民都可以凭自己的CPF,在联邦税务局网站或“创业者门户”查询名下是否挂有CNPJ。查询免费,只需几分钟。发现有自己不认识的企业的人,应当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从未授权开设,例如:gov.br上没有有效账户、从未以任何方式接触过正规化登记流程,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本人gov.br账户的登录历史记录。

掌握这些证据后,下一步是以诈骗罪或伪造身份信息罪为由到警方登记报案(boletim de ocorrência),这份文件通常在行政和司法两种途径中都会被要求提供。与此同时,可以向联邦税务局或通过“创业者门户”本身提出以欺诈为由注销CNPJ的行政申请,说明情况并附上所收集的材料。

如果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已经出现欠款和正在进行的催收,那么替代方案就是像乌鲁瓜亚纳审理的这起案件一样,对联邦政府提起诉讼。根据第20.910/1932号法令,针对公共财政机关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五年,自知悉损害之日起计算。与私人之间的诉讼相比,这一期限更长,可以让当事人在诉诸法院之前从容地收集证据。

导致空壳企业被开设的身份欺诈,往往还伴随着其他骗局,例如涉及Pix转账的数字欺诈企图,或者个人数据在其他平台上被不当使用。因此,在发现欺诈性MEI时,也应当检查银行账户和社交网络的登录历史,并将个人数据保护视为应对骗局的同一整体策略的一部分。

乌鲁瓜亚纳第2联邦法庭的这一判决并非孤例。在全国各地的联邦法庭,类似诉讼的数量不断增长,原告是那些恰恰在试图将自身经营活动正规化时,才发现名下有未经授权开设的CNPJ的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模式如出一辙:骗子利用泄露的数据填写电子表格,而系统在没有任何附加核查的情况下,就把登记当作合法申请予以接受。

常见问题

发现有人未经授权以我的名义开设了MEI,该怎么办?

首先,在联邦税务局网站或“创业者门户”查询本人CPF,确认情况。然后,到警方登记报案说明欺诈情形,并收集证明自己从未授权开设的证据,例如gov.br上没有有效账户。凭借这些材料,可以申请以欺诈为由行政注销CNPJ,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就相关损害寻求赔偿。

“创业者门户”等公共系统的缺陷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责任由联邦政府承担,依据是《联邦宪法》规定的国家无过错民事责任。当公共系统缺乏适当的身份核验机制,并且这一薄弱环节导致公民遭受欺诈时,司法机关可以认定国家的疏漏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联邦政府作出赔偿。

就被冒名开设的MEI起诉联邦政府,有期限限制吗?

有。针对公共财政机关的诉讼适用第20.910/1932号法令规定的五年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悉损害之时起计算。这段时间通常足以收集证据、先尝试行政途径,并在必要时提起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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