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犯罪:逃税罪与刑事责任的消灭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逃税可能被判处最高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但只要全额缴清税款,即使是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也可使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归于消灭。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正确的程序时点,往往决定了您是被宣告无罪,还是被列入有罪者之列。
巴西法律如何界定逃税行为
第8.137/1990号法律规定了危害税收秩序的犯罪,并在第1条中列举了构成逃税的具体行为。其中包括:向税务机关隐瞒信息、在税务凭证中填入不实内容、伪造发票,以及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文件。法定刑为2年至5年有期徒刑(reclusão),并处罚金。
该法第2条规定的是形式犯,即犯罪的既遂并不取决于税款是否确已被实际逃避。这一类别包括:不缴纳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的款项,以及为免除缴税义务而作虚假申报等行为。其刑罚相对较轻,为6个月至2年拘役(detenção)。
实质犯与形式犯的区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实质犯,巴西联邦最高法院(Supremo Tribunal Federal)第24号约束性判例(Súmula Vinculante 24)规定,在行政程序中税款尚未最终确定(lançamento definitivo)之前,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这意味着,只要纳税人在联邦税务局或纳税人委员会的行政复议仍未终结,检察机关就不得提起公诉。
税务机关何时可以提出刑事移送
第9.430/1996号法律第83条对以刑事追诉为目的的税务移送作出了规定。该条规定,只有在税务行政程序终结、税收债权最终确定之后,才能将税务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在此之前提起的任何公诉,均缺乏正当理由(justa causa)。
辩护方常常忽视这一点。实践中,纳税人在行政争议仍在进行时,就突然收到警方传唤或刑事诉讼的传票,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的应对思路是证明起诉的客观程序条件尚不具备,并通过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或在答辩阶段(resposta à acusação)申请终止刑事诉讼。
巴西高等法院(Superior Tribunal de Justiça)的判例已形成共识:行政复议尚未终结的,实质性税务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间也随之中止计算。因此,在刑事追诉真正开始之前,辩护方得以赢得时间和机会,去理顺税务状况。
全额缴清税款而使刑事责任消灭的效力,在任何阶段均可发生,甚至包括有罪判决已经确定之后。
了解这一制度,会改变辩护策略的定位。辩护方不必把全部精力只放在举证或否定故意上,还可以同步评估清偿欠税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哪怕是在判决作出之后,也可将其作为消灭刑事责任的手段。
这一类别包括:不缴纳从员工工资中代扣的款项,以及为免除缴税义务而作虚假申报等行为。
刑事责任的消灭如何终结刑事诉讼
第10.684/2003号法律第9条规定,在法院受理起诉之前全额缴清税款及其附加费用的,第8.137/1990号法律第1条和第2条,以及《刑法典》(Código Penal)第168-A条和第337-A条所规定犯罪的刑事责任归于消灭。而分期缴纳则是在债务按期正常清偿期间,中止国家的刑事追诉权。
第11.941/2009号法律大幅扩大了这一优惠的适用范围。该法第69条允许在任何时候,包括有罪判决已经确定之后,通过全额缴清税款来消灭刑事责任。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均承认这一规则的适用,其背后的刑事政策考量是:国家更愿意收回税款,而不是执行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实践中,该程序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清偿的书面证明。被告人或受刑人应提交申请书,并附上缴款凭证副本、相应税种的无欠税证明,以及由国家财政检察院(Procuradoria da Fazenda Nacional)或州、市财政机关出具的明细清单。材料收悉后,法官即宣告刑事责任消灭并结案,无论案件处于何种诉讼阶段。
加入特别分期缴纳计划,例如REFIS及其后续的各类方案,会立即产生中止刑事追诉的效力。纳税人如能持续按期缴款直至还清,刑事责任最终即告消灭。但若被排除出分期计划,刑事诉讼将恢复进行,因此辩护方必须密切关注各期款项的缴纳情况。
常见问题
逃税者会被羁押候审吗?
在税务犯罪中,审前羁押(prisão preventiva)属于例外措施,必须依据《刑事诉讼法典》(Código de Processo Penal)第312条规定的要件作出具体说明。判例已经确立:仅仅实施了犯罪,即使是反复实施,也不足以采取羁押性保全措施。只有在确有证据客观证明存在妨碍刑事调查、逃跑或严重的连续犯罪等实际风险时,才允许采取羁押。一般情况下,被告人在人身自由的状态下应诉。
逃税(evasão fiscal)、避税(elisão fiscal)与偷税(sonegação)有什么区别?
避税(elisão fiscal)是合法的税务筹划,即纳税人在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利用法律空白来减轻税负。逃税(evasão fiscal)与偷税(sonegação)则是发生在应税事实之后的违法行为,通过隐瞒或伪造等方式,意图逃避应缴税款。合法筹划与欺诈之间的界线,在于是否采用了欺骗、虚构或掩饰的手段,具体标准见《国家税法典》(Código Tributário Nacional)第116条单项条款。
即使已被终局判决有罪,仍可使刑事责任消灭吗?
可以。第10.684/2003号法律第9条和第11.941/2009号法律第69条允许在任何阶段,包括有罪判决确定之后,通过全额缴清税款来消灭刑事责任。巴西联邦最高法院已明确承认这种可能性,理由在于所保护的法益具有财产性质,且刑事政策以税款征收为导向。辩护方应向刑罚执行法院(juízo da execução penal)提交申请书,并附上清偿证明,请求宣告刑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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