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ácio colorido no alto de um morro cercado por mata densa

刑罚量定:法官如何在刑事判决中计算刑期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巴西刑事诉讼中的有罪判决,绝非主持庭审的法官一时武断的产物。判给被告人的每一天、每一个月、每一年刑期,都要经过《刑法典》第68条所规范的严谨计算。这一程序的专业名称是刑罚量定(dosimetria da pena),它是刑事定罪中兼具数学计算与价值判断的核心环节。三阶段量刑方法能否得到正确适用,决定了一份判决是合法有效,还是会在上诉阶段被撤销。

无论是等待诉讼结果的被告人,还是公诉辅助人和辩护律师,了解法官如何计算刑期都至关重要。三个阶段各有各的规则,各自需要individualized的说理,也各自对应特定的救济途径。以下就是每一份刑事判决都应遵循的路线图。

《刑法典》采用的三阶段量刑方法

巴西的现行制度是1984年总则修订时确立的,该次修订摒弃了两阶段模式。根据纳尔逊·洪格里亚(Nelson Hungria)提出的三阶段方法(现已规定于《刑法典》第68条),法官在得出对被判刑人适用的最终刑罚之前,要依次经过三个相互独立的步骤。

每一阶段的独立性至关重要。法官不得用第二阶段的减轻情节去抵销第一阶段的不利情节,也不得把法律明确区分开的要素混在一起。违反这一逻辑顺序会造成瑕疵,可以通过上诉或刑事再审予以纠正。

第一阶段:基础刑与酌定情节

基础刑在罪名规定的最低刑与最高刑之间确定。为此,法官要审查《刑法典》第59条规定的八项酌定情节:罪责、前科、社会行为、行为人的人格、动机、犯罪的情状与后果,以及被害人的行为。

每一项情节都需要具体且个别化的说理。巴西高等司法法院(Superior Tribunal de Justiça)的判例拒绝空泛的理由,并一再对依据空洞措辞确定的刑罚予以减轻。当所有情节均为中性或有利时,传统的起点是罚则部分规定的法定最低刑。

第二阶段:加重情节与减轻情节

在基础刑之上,适用《刑法典》第61条、第62条、第65条和第66条规定的一般法定情节。累犯、卑劣动机和针对老年人的犯罪属于典型的加重情节。自首式的自愿坦白、相对未成年以及未列名的出于人道同情的减轻情节,则属于相反的一类。

STJ(巴西高等司法法院)第231号汇编意见禁止以减轻情节将刑罚降至法定最低刑以下。这一规则在学理上屡受质疑,但仍然适用。当加重情节与减轻情节竞合时,起主导作用的情节,即动机、人格和累犯,优先于其他情节。

第三阶段:加重事由与减轻事由

常见的加重事由包括抢劫中使用武器和共同犯罪。适用最多的减轻事由有未遂、事后悔改,以及第11.343/2006号法律第33条第4款规定的轻缓贩毒。

刑事判决若未在三个阶段中逐一作出有说理的量刑,就是一份存在缺陷的判决。缺少各阶段独立的说理,构成可通过上诉予以纠正的无效事由。

初始执行制度与刑罚替代

量刑完成后,法官依据《刑法典》第33条确定初始执行制度。刑期超过八年的适用封闭制,四年至八年之间的,初犯可适用半开放制,不超过四年的可适用开放制。依据STF(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第719号汇编意见,即使刑期数额本可适用较宽松的制度,对酌定情节的分析也可能使执行制度从重。

随后,法官审查是否可依《刑法典》第44条以限制权利刑替代,以及是否可依第77条适用缓刑。这些制度取决于最终刑期、是否初犯以及酌定情节。如需深入了解其在程序上的影响,可以查阅博客中刑法栏目的内容。

导致量刑被撤销的常见错误

回顾STJ和STF近年的判例,可以发现反复出现的若干瑕疵模式。在两个不同阶段对同一情节作出不利评价,构成bis in idem(一事双重处罚),会导致刑罚被减轻。将已归档的侦查程序或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当作不良前科,同样为STJ第444号汇编意见所禁止。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对所采用的加重幅度缺乏说明。法官把基础刑提高两年,却不解释为什么不是一年或三年,说理就存在缺陷,刑罚可能在habeas corpus(人身保护令)或刑事上诉中被减轻。

辩护律师还应留意时效的计算,它以三个阶段结束后确定的具体刑罚为基础。如果您希望持续关注相关主题的更新,完整的内容可在网站首页查阅,内容按业务领域分类整理。

关于刑罚量定的常见问题

法官是否必须对八项酌定情节逐一说理?

是的。既定判例要求对每一项情节作个别化分析,即便是为了认定其为中性。缺少说理会导致判决部分无效,并可将基础刑减至罪名规定的法定最低刑。

减轻情节能否使刑罚低于法定最低刑?

不能。STJ第231号汇编意见在计算的第二阶段禁止这种做法。不过,在第三阶段适用的减轻事由,如未遂、事后悔改和轻缓贩毒,可以突破最低刑的下限,不受任何汇编意见的限制。

能否通过habeas corpus对量刑提出异议?

可以,前提是瑕疵能够当即证明,无需另行举证。高级法院承认可以通过该令状减轻缺乏适当说理而确定的刑罚,或纠正各计算阶段中明显的bis in id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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