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ssoa sentada no chão com a cabeça baixa, em um ambiente escuro

票据被不当提起拒付证书登记:精神损害赔偿与撤销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对于并不负有该笔债务的人,票据被不当提起拒付证书登记即推定造成精神损害,构成违法行为,债权人既须承担赔偿责任,也须负责撤销在公证登记处(cartório)的登记。

什么是票据拒付证书登记,何时属于不当登记

拒付证书登记(protesto)是一种正式程序,用以证明票据(汇票式的 duplicata、支票、本票等信用票据)或其他债务凭证上载明的债务已经违约。该程序在票据拒付证书登记处办理,目的是以官方方式证明债务人在到期日没有付款。

出现下列情形时,登记即被视为不当:债务根本不存在(已经清偿、已过时效或从未发生);登记金额有误(高于实际应付金额);或者没有遵守登记所要求的形式条件(例如事先未经通知、票据缺乏确定性和可清偿性)。

债务人的姓名被不当录入拒付证书登记处,其后果与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SPC、Serasa)相似,因为登记信息可供第三方查询,可能限制债务人获得信贷、使其无法参加招投标,并给其社会和职业形象带来难堪。

不当登记中被推定的精神损害

巴西高等法院(Superior Tribunal de Justiça)确立了这样的见解:票据被不当提起拒付证书登记,会产生in re ipsa的精神损害,也就是说,该行为本身的侵害性即足以推定损害存在,无需证明具体损失。只要证明登记属于不当,即产生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一推定的依据在于,不当登记会损害个人的名誉、形象和声誉,使其在社会上蒙受难堪,并在信贷市场上受到限制。这些后果是违法行为本身所固有的,无需逐案单独举证。

该程序在票据拒付证书登记处办理,目的是以官方方式证明债务人在到期日没有付款。

推定精神损害的例外出现在债务人已有其他合法的违约记录列入限制性名单的情形。此时适用STJ(巴西高等法院)第385号判例要旨(Súmula 385),即已有合法失信登记的人,不得就之后又一次不当登记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判例中的赔偿金额

不当登记的赔偿金额因法院、案件严重程度以及双方经济能力而异。在特别民事法庭(Juizados Especiais),判决金额通常在R$ 3.000至R$ 15.000之间。在普通法院,金额可能更高,尤其是在债权人为大型企业的情况下。

法官在确定赔偿金额时,会考虑登记持续有效的时间、负面信息公开的范围、被不当登记的票据金额、债权人在得知错误后的处理态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除精神损害外,债务人还可以就已经证实的财产损害请求赔偿,例如因信贷受限而丧失的交易、为撤销登记而支出的律师费用,以及为证明登记不当而取得证明和文件所支付的费用。

撤销不当登记

撤销拒付证书登记可以通过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取得。通过行政途径时,债务人向拒付证书登记处提交付款凭证,或债权人出具的该登记属于不当的声明,登记处在缴纳登记费用(emolumentos)后办理撤销。

通过司法途径时,债务人提起撤销拒付证书登记之诉,并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在诉讼进行期间,法官可以颁发紧急保全裁定(tutela de urgência),立即中止该登记的效力。

撤销登记的费用由造成不当登记的一方承担(第9.492/1997号法律第26条)。如果债权人不当提起了登记,就应承担全部撤销费用,包括登记处费用和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

登记的预防与注意事项

打算对票据提起拒付证书登记的债权人,在将票据送交登记处之前,应当审慎核实债务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可以请求清偿。确认款项确实未付、核对到期日,并事先尝试友好催收,都是必不可少的预防措施。

收到拒付证书登记通知的债务人应当迅速行动:如果债务已经清偿,应在登记作成之前向登记处提交付款凭证;如果债务并不成立,则应通过保全措施(medida cautelar)申请法院中止该登记。

中止登记(sustação de protesto)是指在登记生效之前阻止其作成的司法措施;而撤销(cancelamento)则是使已经作成的登记归于无效的措施。无论哪种情形,证明追债存在瑕疵都是法院予以准许的前提条件。

常见问题

没有证据证明损失,不当登记也会产生精神损害吗?

会。STJ确立了这样的见解:不当登记产生被推定的精神损害(in re ipsa),无需证明具体损失。例外情形是债务人已有其他合法的违约记录,此时适用STJ第385号判例要旨,对之后又一次不当登记不再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不当登记的撤销费用由谁承担?

撤销费用由造成不当登记的一方承担,也就是将票据不当送交登记处的债权人。这一责任包括登记处办理撤销所需的登记费用、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以及通过司法途径取得撤销时的律师费用(honorários advocatícios)。

如何阻止不当登记被作成?

如果债务人收到的拒付证书登记通知所涉票据,被其认为属于不当,可以在登记作成之前向法院申请中止登记。中止属于保全措施,由法官在债务很可能不成立的情况得到证明后作出。务必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行动,因为超过该期限,登记处即可作成登记。

Ficou com dúvidas? Fale com um advogado especialista.

📱 Falar pelo WhatsApp

As informações deste artigo são de caráter informativo e não substituem consulta jurídica individualizada. Cada caso possui particularidades que exigem análise específica.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