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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类犯罪:诽谤罪(calúnia)、损害名誉罪(difamação)与侮辱罪(injúria)

本页为葡萄牙语原文的译文,仅供参考,内容涉及巴西法律。如有出入,以葡萄牙语版本为准。 阅读葡萄牙语原文

calúnia、difamação 和 injúria 是三种不同的犯罪,刑罚各不相同。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依法维护您的名誉和声誉的关键。

巴西《刑法典》中的侵犯名誉类犯罪

侵犯名誉类犯罪规定在巴西《刑法典》(第2.848号法令,1940年)第138条至第145条,保护人格尊严的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客观名誉,即一个人在他人眼中的声誉;二是主观名誉,即每个人对自身尊严和体面的内心感受。这类犯罪原则上适用自诉程序(ação penal privada),也就是说,必须由被害人自己主动提起刑事自诉(queixa-crime)。正因如此,受到侮辱或诽谤的人应当尽快寻求法律意见,因为行使这一权利的期限为自知道行为人是谁之日起六个月。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人会混淆这三种犯罪,把任何冒犯性言论一概称为“calúnia”或“difamação”。然而,每种犯罪都有各自的构成要件,直接影响辩护或指控的策略。准确认定罪名,是寻求适当救济的第一步,无论是在刑事层面,还是通过精神损害赔偿在民事层面。

Calúnia:虚假指控他人犯罪

calúnia 规定在《刑法典》第138条,是指虚假地将某一被法律定为犯罪的事实归于他人。构成该罪有两个不可缺少的要件:被指控的事实必须描述得具体、明确,并且必须能够证明其为虚假。如果有人声称某人“在某日于某超市实施了盗窃”,这就是在描述一个具体事实;该事实若属虚假,即构成 calúnia。法定刑为六个月至两年拘役(detenção),并处罚金。

这类犯罪原则上适用自诉程序,也就是说,必须由被害人自己主动提起刑事自诉。

需要注意的是,calúnia 允许提出所谓的“真实性抗辩”(exceção da verdade),规定在第138条第3款。这意味着被控告人可以证明所指控的事实属实,此时不构成犯罪。不过,这一规则也有例外:如果被害人已经被不可上诉的判决宣告无罪,或者指控针对的是共和国总统或外国政府首脑,则不允许提出真实性抗辩。calúnia 也可以针对已故之人实施,依据同一条第2款,其配偶、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或兄弟姐妹有权提起自诉。

Difamação:在他人面前损害名誉

difamação 规定在《刑法典》第139条,是指将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归于他人。与 calúnia 不同,这里被指称的事实不必构成犯罪,只要在社会看来是不名誉或可耻的即可。此外,在 difamação 中,事实是真是假并不重要,因为受保护的是被害人的名誉。法定刑为三个月至一年拘役,并处罚金。

公开声称某人“背叛配偶”或“拖欠债务”,即便属实,也可能构成 difamação,因为这些都是有损名誉的事实。difamação 中的真实性抗辩相当有限:依据第139条单项,只有当被害人是公务员(funcionário público)且冒犯涉及其履行职务时,才允许提出。这一区别在准备辩护时至关重要,因为它大大限制了被控告人的举证空间。

随着社交网络的发展,difamação 的情形变得更为严重。在影响力很大的账号上发布内容,可能使被害人名誉所受损害成倍扩大,法院也已认识到,互联网会放大这一犯罪的后果,这可能影响量刑,也可能影响民事赔偿的金额。

Injúria:侵害个人尊严的侮辱

injúria 规定在《刑法典》第140条,与前两种犯罪的区别在于,它不涉及对某一具体事实的指控。它是指给他人贴上负面评价,例如辱骂、粗俗言语,或任何有损被害人尊严或体面的表达。基本刑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或罚金,是侵犯名誉类犯罪中在刑罚上最轻的一种。

不过,还有一种极为重要的加重情形:种族性 injúria(injúria racial),规定在第140条第3款,其条文由第14.532号法律(2023年)修订。当 injúria 利用了与种族、肤色、族裔、宗教、出身,或老年人、残疾人身份有关的内容时,刑罚升至二年至五年监禁(reclusão),并处罚金。这种加重形式在刑法效果上被等同于种族主义犯罪,不得保释,也不适用时效。

另一种值得关注的情形是暴力 injúria(injúria real),规定在第140条第2款,是指通过暴力或被认为具有贬低性质的肢体行为实施的侮辱,例如在公共场合打人耳光。此时,除 injúria 本身的刑罚外,还要并处与所实施暴力相应的刑罚。

程序问题与撤回

侵犯名誉类犯罪在程序上有一些重要特点。刑事诉讼原则上属于自诉,要求被害人聘请律师,并在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提起刑事自诉。当冒犯针对的是执行职务中的公务员时,依据联邦最高法院(Supremo Tribunal Federal)第714号判例要旨(Súmula),起诉权为竞合:被害人既可以自行提起自诉,也可以向检察院(Ministério Público)提出告诉,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刑法典》第143条规定,被自诉人(即被控告人)在 calúnia 和 difamação 案件中可以在判决前撤回其言论,从而免除刑罚。撤回必须是完整且无条件的,这也是以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式结束刑事程序的一种途径。但在 injúria 中,撤回不能作为免除刑罚的理由。

对于希望维护自身权利,或需要应对此类指控的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由其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准确区分 calúnia、difamação 和 injúria,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如遇紧急情况或有疑问,欢迎联系我们,获得个性化的指导。

常见问题

calúnia 与 difamação 有什么区别?

calúnia 是指虚假地将某一具体犯罪归于他人,而 difamação 是指将有损名誉的事实归于他人,该事实不一定构成犯罪。在 calúnia 中,所指称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被控告人可以通过证明事实属实来为自己辩护。在 difamação 中,即使事实属实,也可能构成犯罪,但针对执行职务中的公务员的情形除外。

在社交网络上发帖,也可能因侵犯名誉类犯罪承担责任吗?

可以。在社交网络上实施的冒犯行为,与当面实施的一样,同样构成侵犯名誉类犯罪。巴西法院已经认识到,网络环境甚至可能使情节更为严重,因为发布内容的传播范围会放大对被害人的损害。截图、链接和数字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于支持刑事自诉或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就侵犯名誉类犯罪起诉他人的期限是多久?

侵犯名誉类犯罪提起刑事自诉的除斥期间为六个月,自被害人得知冒犯行为人是谁之时起算。期限届满后即发生除斥,自诉权随之消灭。因此,一旦得知冒犯事实,就应当立即寻求法律意见,以便在法定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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